問:小規模納稅人**稅普通發票,稅率顯示***,該如何填報增值稅申報表? 答: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月**金額合計未超過10萬元,稅率欄次顯示***的情況,應分以下情況填報增值稅申報表: 若小規模納稅人當期銷售額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則應當按照相關政策確認當期銷售額適用的征收率,準確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對應欄次。 若小規模納稅人當期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則應當按照《***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將當期銷售額填入《增值稅...
問: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勞務派遣公司,目前是一般納稅人,如果2019年辦理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累計銷售額該如何計算? 答:累計應稅銷售額計算,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稅務總局令第43號公布)的規定執行,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此外,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代理記賬的好處:運用計算機技術,高效,低差錯率。正規的代理記賬服務好盡快明確在代理記賬過程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我們認為,代理記賬...
如何理解增值稅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 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以是否辦理稅務登記或者臨時稅務登記作為劃分標準。凡辦理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為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未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則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按次納稅的起征點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則需要正常征稅。對于經常**的自然人,建議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以充分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代理記賬的業...
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合理運用財務會計知識、技能和經驗,保持職業謹慎,不應擅自處理超出代理職責范圍的事項。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認真解答委托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和具體業務處理方面的問題。對于超出自身專業知識、技能或經驗的問題,應向經驗豐富的有關人員或具有相關職業知識的人員咨詢。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財政部門有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規定,不斷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現行財務會計及相關法律法規。代理記賬的好處:運用計算機技術,高效,低差錯率。蓮湖區***記賬價格合理專業人員為企業服務的過程中,會幫助企業用足用好稅收政策,避免因信息不暢,精力所限理解不準確,而多交錯交稅費,...
代理記賬的法律依據:1、基于代理記賬業務的,為了充分肯定代理記賬業務,1993年修改《會計法》時增加了“代理記賬”規定,允許那些不具備單獨設置會計機構或者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委托有關的會計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從而初次確立了我國代理記賬業務的法律地位。2、根據較新的《注冊會計師法》規定:第十五條:“注冊會計師可以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睆亩鵀榇碛涃~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機構。3、與此同時,為了具體規范代理記賬業務,財政部于2005年發布的新《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代理記賬的條件、代理記賬的程序以及委托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具體規定。新修訂的《會計法》再一次確認了代理記賬...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月銷售額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以后,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代理服務是否可以適用新的免稅標準?保險企業為保險代理人匯總**稅普通發票時,能否適用免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月銷售額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這項政策,同樣適用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代理服務。同時,保險企業仍可按照《***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稅發票,并可按規定適用免稅政策。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未央區代理記賬價格合理2019年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
以預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賃期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是否免稅? 以預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屬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在同一預繳地有多個項目的建筑業納稅人總銷售額以什么為標準確定? 建筑業納稅人在同一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轄區內有多個項目的,按照所有項目當月總銷售額判斷是否超過10萬元標準。采取針對性措施,積極推動代理記賬的實施。臨潼區服務好的代理記賬哪家快問:如何理解《***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問:2018年9月注冊成立的公司,10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截至目前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嗎?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累計應稅銷售額。因此,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期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出12個月(4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來判斷是否適用轉登記政策。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臨潼區口碑好的代理記賬值得信賴代理記賬的業...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月銷售額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以后,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代理服務是否可以適用新的免稅標準?保險企業為保險代理人匯總**稅普通發票時,能否適用免稅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月銷售額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這項政策,同樣適用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為保險企業提供保險代理服務。同時,保險企業仍可按照《***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匯總**稅發票,并可按規定適用免稅政策。代理記賬的好處:避免專職會計技能單一,影響會計質量。碑林區**代理記賬***的選擇盡快明確在代理記賬過程中受托人的法...
問:納稅期限變更需要什么資料和流程? 答: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納稅期限,無需提供資料。 問:2019年以后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有無時間要求? 答:無時間要求。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銷售額估算累計銷售額,確定是否符合轉登記的條件。 問:營改增和服務業一般納稅人是否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答:轉登記不限制納稅人所屬行業,符合條件的營改增一般納稅人可以辦理轉登記;服務業一般納稅人符合條件可以辦理轉登記。 問:轉登記中的累計銷售額是否包括免稅銷售額? 答:《***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
請問納稅人為非雇員(如客戶、邀請講課**等存在業務合作關系的人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39號公告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指的是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系的雇員,所發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納稅人如果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范圍。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用于生產經營所需,如屬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西安服務好的代理記賬服務好問:2018年9月注冊成立的公司,...
無住所個人(不含高管人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如何劃分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 答: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項規定,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屬于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無住所個人流動性強,可能在境內、境外同時擔任職務,分別取得收入,為明確境內、境外工資薪金所得劃分問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個人取得歸屬于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為來源于境內的工資薪金所得。境內工作期間按照個人在境內工作天數計算,境外工作天數按照當期公歷天數減去當期境內工作天數計算。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境外單位同時擔任職務或者*在境外單位任職,且當期同時...
增值稅免稅政策是否只針對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 該規定不僅針對按月納稅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也適用于按季納稅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是否免征增值稅? 如果是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當月是無法享受免稅政策的;如果是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么季度中某一個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免稅政策。代理記賬的好處:自身記賬需要親自填制、整理、分類、裝訂各類憑證。新城區代理記賬問: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轉讓了一間商鋪,剔除商鋪的銷售額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
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1)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3)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
代理記賬存在的問題:1.在代理記賬法律關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一直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實踐中爭議比較大。2.代理記賬機構潛力未充分發揮。代理記賬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整體規模普遍較小,代理業務范圍不寬。真正能提供受托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注冊年檢、財稅咨詢等周到會計服務的機構比較少。3.代理記賬機構設立不規范。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且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但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不符合此規定。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
我公司因員工出差計劃取消,支付給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費,并取得了6%稅率的增值稅**發票。請問,我公司可以抵扣該筆進項稅額嗎?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費,屬于現代服務業的征稅范圍,應按照6%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你公司因公務支付的退票費,屬于可抵扣的進項稅范圍,其增值稅**發票上注明的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前購進農產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領用時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的貨物,能否加計抵扣?如果能,可加計扣除比例是2%還是1%? 答:2019年4月1日以后,納稅人領用農產品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的貨物,統一...
盡快明確在代理記賬過程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我們認為,代理記賬本身只是一項單純的賬務處理工作,受托代理記賬人員既非委托人內部會計人員,也不是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人員,因此,受托代理人不應當同時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或審計職能。他們所能負責的只是對原始憑證進行形式上的審核,而非實質上的審核,當然也不可能深入實地去進行賬實核對工作,否則,就有可能超出代理記賬的范圍。那么,由于委托人提供原始會計資料而生成的有關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資料出現虛假或不實,自然就應當由委托人承擔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當然,如果這種虛假或不實是由于受托人的過失所造成,那么,他不光要承擔相關責任,而且還要負責賠償因此而給受托人造成的...
問:2018年9月注冊成立的公司,10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截至目前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嗎?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累計應稅銷售額。因此,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期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出12個月(4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來判斷是否適用轉登記政策。關于代理記賬的推動及實施,我們認為除了有關部門單位大力宣傳以外,應當由稅務部門牽頭推動其實施。碑林區***記賬誠...
問: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勞務派遣公司,目前是一般納稅人,如果2019年辦理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累計銷售額該如何計算? 答:累計應稅銷售額計算,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稅務總局令第43號公布)的規定執行,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此外,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批準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西安高新區***記賬價格合理問:增值稅免稅標準提高后,其他個人發生銷售...
問: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轉讓了一間商鋪,剔除商鋪的銷售額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請問在申報時應注意什么? 答: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當期若發生銷售不動產業務,以扣除不動產銷售額后的當期銷售額來判斷是否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納稅人在申報過程中,可按照申報系統提示據實填報不動產銷售額,系統將自動提示是否超過月銷售額(季度銷售額)標準及填報注意事項。 問: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是否需要預繳?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實行按季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代理記賬存在的問題:1.在代理記賬法律關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一直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實踐中爭議比較大。2.代理記賬機構潛力未充分發揮。代理記賬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整體規模普遍較小,代理業務范圍不寬。真正能提供受托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注冊年檢、財稅咨詢等周到會計服務的機構比較少。3.代理記賬機構設立不規范。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且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但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不符合此規定。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并、收購工作,代理設...
高管人員取得報酬,如何劃分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 答: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屬于境內所得,但對擔任董事、監事、高層管理職務的無住所個人(以下稱高管人員),其境內所得判定的規則與一般無住所雇員不同。高管人員參與公司決策和監督管理,工作地點流動性較大,不宜簡單按照工作地點劃分境內和境外所得。對此,《公告》規定,高管人員取得由境內居民企業支付或負擔的報酬,不論其是否在境內履行職務,均屬于來源于境內的所得,應在境內繳稅。對高管人員取得不是由境內居民企業支付或者負擔的報酬,仍需按照任職、受雇、履約地點劃分境內、境外所得。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建立企業納稅核...
某納稅人于2019年5月10日新辦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5-7月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未超過50%,但是6-8月的比重超過50%,能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規定,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上例中,納稅人設立起3個月(5-7月)的四項服務銷售額比重不符合公告條件,不能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
代理記賬存在的問題:1.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混亂。實際執行中比較多代理記賬業務操作不規范、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現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記賬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虛設。2.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不樂觀。會計核算方面尚存在許多不規范之處,一些會計核算未能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對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計提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的現象也較普遍,代理編制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都只有基本會計報表,均未按制度規定的要求提供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等。3.代理記賬業務收費標準混亂。在收費標準上,各家代理記賬機構懸殊較大,有些代理記賬機構甚至通過低價進行惡意競爭,還有部分代理記賬機構自身的經營收入核算不規范,隱匿收...
總局網站發布的《2019***增值稅稅率表》中,關于一般納稅人“符合條件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具體指的是什么條件?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規定,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019***增值稅稅率表》中所稱“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是指上述規定的情形。 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
無住所個人(不含高管人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如何劃分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 答: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項規定,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屬于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無住所個人流動性強,可能在境內、境外同時擔任職務,分別取得收入,為明確境內、境外工資薪金所得劃分問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個人取得歸屬于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為來源于境內的工資薪金所得。境內工作期間按照個人在境內工作天數計算,境外工作天數按照當期公歷天數減去當期境內工作天數計算。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境外單位同時擔任職務或者*在境外單位任職,且當期同時...
以預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賃期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是否免稅? 以預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屬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在同一預繳地有多個項目的建筑業納稅人總銷售額以什么為標準確定? 建筑業納稅人在同一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轄區內有多個項目的,按照所有項目當月總銷售額判斷是否超過10萬元標準。代理記賬的好處:運用計算機技術,高效,低差錯率。西安蓮湖區口碑好代理記賬哪家專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月銷售額免稅標準提高到10萬元以后,保險代理人為保...
代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單獨核算單位的委托,代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代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包括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對象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單獨核算單位,如小型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代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代替單獨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代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服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代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
問:2018年9月注冊成立的公司,10月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截至目前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嗎?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累計應稅銷售額。因此,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期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出12個月(4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來判斷是否適用轉登記政策。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未央區正規的代理記賬誠信企業專...
無住所個人(不含高管人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如何劃分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 答: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項規定,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屬于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無住所個人流動性強,可能在境內、境外同時擔任職務,分別取得收入,為明確境內、境外工資薪金所得劃分問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個人取得歸屬于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為來源于境內的工資薪金所得。境內工作期間按照個人在境內工作天數計算,境外工作天數按照當期公歷天數減去當期境內工作天數計算。無住所個人在境內、境外單位同時擔任職務或者*在境外單位任職,且當期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