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唯可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2025-04-04
在會議中介紹藥品信息必須嚴格遵循藥品監管部門的規定。只能介紹藥品的批準用途、劑量、副作用等經過審批的內容。不能夸大藥品的療效,例如不能聲稱藥品能夠診療某種疾病,而實際上該藥品只是用于緩解癥狀。同時,不能提及未經批準的適應癥。例如,一種藥品只被批準用于診療***,就不能在會議上宣傳它對糖尿病也有診療作用。此外,介紹藥品信息時要使用準確的科學數據和證據,這些數據應該來源于可靠的臨床試驗報告、藥品說明書等官方文件。對于藥品的不良反應,也要如實、多方面地進行說明,不能隱瞞任何可能對患者造成危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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