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灝思瑞律師事務所2025-04-05
女方當事人與丈夫兩人因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名下的財產除一套婚房以外,還有一個夫妻雙方共同經營的抖音帳號,該帳號具有一定的粉絲量,給夫妻雙方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收益。那么這就帶來了兩個問題,離婚了,夫妻共同經營的抖音號可以分割嗎,應該怎么分割?
首先在法律上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是有規定的,那么這就意味著用于商業經營的抖音號擁有了一定的粉絲數量時是具有一定商業價值的,所以是可以作為財產進行分割。
那么如何進行分割?在司法實踐中,由于類似抖音賬號這類網絡虛擬財產價值穩定性差,沒有辦法進行經濟價值認定,所以法院一般主張雙方達成調解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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